万米级载人潜水器总设计师、中船重工702所副所长叶聪告诉记者,即使有之前的技术基础,高压低温的深海环境给球壳焊接、浮力材料测试、锂电池质量控制、液压元件适应性等都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很多技术都经历了曲折坎坷。”叶聪说,虽然难度很大,好在有准备。“去年七月设计阶段全部完成,现在部件开始陆续到货,三月进入总装阶段。2020年万米级载人潜水器将完成试验、投入使用,创造新的‘中国深度’,进一步提升我国海洋探测能力与研究水平。”
3月11日,全国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侨联副主席李卓彬代表侨联界作大会发言。
全国政协委员、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工程师胡可一已经是连任3届的老“委员”了,一直以来,他都关注着自己熟悉的船海领域。去年,他在两会上提出了要关注我国船舶配套产业的发展。今年,他继续为船海工业发声,带来了《以智能制造增强核心竞争力推进海洋装备业高质量发展》的提案。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工程院院士、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院长王金南日前建议,借鉴学习大气、水和土壤“十条”成功做法,以修订《海洋环境保护法》为契机,着手制定和实施《国家碧海保护行动计划》“海十条”,以改善海洋生态环境、防范海洋环境风险为根本出发点,以海洋生态系统综合管理为导向,坚持陆海统筹、联动护海原则,实现“从山顶到海洋”的“陆海一盘棋”生态环境保护策略,建立陆海一体化的海洋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构建“源头护海、河海共治、联动净海、从严管海、生态用海”的保护新格局,还百姓以碧海蓝天、洁净沙滩。
海洋是国家战略资源重要基地,党的十八大做出了建设海洋强国的重大战略部署。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要进一步关心海洋、认识海洋、经略海洋的海洋强国战略思想。2018年,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组成调研组,对我国海洋生态保护、科技创新、经济发展等进行了实地调研,带来了一份关于大力加强我国海域资源保护开发的建议。
“应尽早制定我国的海洋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法》,构建海洋基本法、单行性海洋立法和地方性海洋立法的涉海法律体系。”近日,全国政协委员、南京大学历史系教授贺云翱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海洋基本法作为海洋法律体系中的上位法,在整个海洋法律体系中起统筹协调作用,能够有效解决我国涉海法律法规之间交叉冲突和法律空白的问题。” 2018年,南京大学与国家海洋宣传教育部门合作成立了“海洋文化研究中心”。作为南京大学历史系教授,贺云翱长期以来潜心海洋文化研究,他在研究中总结,“我国古代经济的衰落,正是从海上开始,而当代中国经济的发展,也是从海洋开始。”近年来,京津冀、粤港澳、海南自贸区等一系列国家重大战略规划,都围绕着海洋区域做文章。因此,海洋在中华民族的发展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建设海洋强国是历史的必然。 然而我国至今没有一部综合性的海洋立法。“建设海洋强国,必然离不开法治海洋的建设”。为此,贺云翱对我国当前有关海洋的法律进行了梳理和总结。其中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等正式法律14部,《海洋倾废管理条例》等涉海行政法规超过22部,《海洋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等部门规章6部,《国务院关于国家海洋事业发展规划纲要的批复》等国务院法规性文件8部,沿海各省区市出台的地方性海洋法律法规近30部…… 贺云翱分析认为,我国现有的涉海法律法规体系很多,类目很多,但部分存在着冲突和矛盾。现有的涉海法律法规大都是针对某一领域制定的专门性规定,且制定部门众多,各涉海法律法规之间缺少协调,有的存在着交叉和冲突。而且,部分立法的应急性比较强,是为形势所迫,临时动议,随着国内外形势的不断变化,其不足也逐渐显现出来,甚至造成了某种被动局面。 因此,我国海洋上位法的缺失,使得我国海洋法律体系呈现出结构性弊端,显得“头轻脚重”。我国海洋立法亟需一个贯穿始终的理念,进行整体的统筹考虑与安排。 贺云翱说,当前,一些主要海洋国家,以及我国的海上邻国都颁布了综合性的海洋基本法。 如1997年加拿大颁布《加拿大海洋法》,2000年美国国会通过第一部海洋性综合立法《海洋法》,2007年日本颁布《海洋基本法》,2009年英国颁布《英国海洋法》,2012年越南出台《越南海洋法》等。“我国作为海洋大国,同样亟须制定一部海洋基本法,实现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等国际公约的全面接轨,为维护我国海洋权益奠定坚实基础。”贺云翱表示。 同时,他指出,在我国内部,还存在海洋资源开发不合理、海洋科技创新相对落后、海洋生态破坏严重、海洋文化彰显不足等一系列问题,严重制约着我国海洋事业的发展。此外,还必须看到,我国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京津冀、东北三省以及港澳台等涉海地区,都是我国最重要的经济重地。 “一部综合性的海洋法律将为保障我国海洋资源的有序开发利用,促进更加全面、科学、有效地管理我国海域,服务地方海洋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贺云翱说。 此次,贺云翱向全国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提交了《关于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法〉的建议》的提案。他在提案中表示,建议尽早制定我国的海洋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法》,构建全面涉海法律体系。其中,海洋基本法应是对海洋领域的社会关系加以全面综合调整的立法,其主要内容是确定国家管辖海域的范围及其法律地位,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在国家管辖海域中从事各项活动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机关的权力和责任,其基本功能在于保障国家对所管辖海域的主权权利和管辖权的行使,维护国家海洋权益。
全国政协委员骆沙鸣来自福建省泉州市。作为我国海洋文化发源地之一,泉州市是古代海上丝绸之路的起点,被确立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先行区。那么,像泉州这样的“海上丝路”沿线城市,如何借助“海上丝路”优势,推进海洋文化创新发展,骆沙鸣带来了自己的思考和建议。保护海洋文化强化基础研究
当地时间2月25日至28日,为期四天的2019世界移动通信大会(MWC)在西班牙巴塞罗那举行。青岛港自动化码头作为全球首家实际应用5G技术的港口,应邀出席“全球首个5G智慧港口发布会”,分享技术应用情况,推广智慧港口建设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