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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将建3个美丽海湾 2021-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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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7月13日讯 为进一步巩固海口市湾长制试点成果,全面深入推进湾长制工作,建立海洋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海口市湾长制工作实施方案(2021-2025)》于7月8日正式印发,《方案》提出到2025年,将铺前湾(海口段)建成美丽海湾,为澄迈湾(海口段)和海口湾分别在“十五五”和“十六五”建成美丽海湾奠定基础。

《方案》从强化海湾空间资源管控、陆海污染物排放管控、海洋生态保护与修复、防范海洋灾害和事故风险、加强海洋生态环境行政执法监管等5个方面,制定了22个细分目标任务。

实施海湾精细化管理,是着力推动海洋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途径。《方案》提出,要通过完善海湾空间规划体系、加强海洋生态环境分区管控、陆海统筹加强海岸带保护、严格控制围填海及优化海洋产业空间布局等方式,强化海湾空间资源管控。

《方案》要求,对陆海污染物进行排放管控,加强入海排污口规范化管理、入海河口监测监控、雨污混排管理、海洋垃圾管理和治理,推进陆域水产养殖尾水治理及规范化管理,健全陆源污染物排海总量控制和溯源追究制度,强化港口和船舶污染防治,推进重点海湾污染防治。

此外,《方案》明确,为加强海洋生态保护与修复,要加强红树林等滨海湿地保护,陆海统筹提升滨海生态功能;加强海岸带保护与修复,推进海洋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为建立健全湾长制工作机制,《方案》提出要建立重点海湾突出问题整改责任机制,畅通帮扶协作机制,建立湾长制与河长制衔接机制,完善社会监督机制。力争到2021年底,海湾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治理取得初步成效;到2022年底,近岸海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稳定并改善;到2025年,海湾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治工作基本完成,全市海洋生态环境质量稳居全国领先水平,海洋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走在全国前列。

5个方面建立健全湾长制

加强海洋生态环境行政执法监管

强化海湾空间资源管控

加强陆海污染物排放管控

加强海洋生态保护与修复

防范海洋灾害和事故风险


作者: 陈钰婷 来源: 海口市人民政府网 发布时间: 2021-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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