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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再修订:发改委公开征求意见 2019-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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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进行了修订,并形成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多项涉海。

征求意见稿由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三个类别组成。在鼓励类,农林业方面有远洋渔业、人工鱼礁、渔政渔港工程,海洋自然保护区建设及生态示范工程,淡水与海水健康养殖及产品深加工、淡水与海水渔业资源增殖与保护,海洋牧场等;水利方面有海堤建设,出海口门整治工程等;新能源方面有海洋能,5MW及以上海上风电机组技术开发与设备制造,海上风电场建设与设备制造等;建材和机械方面有海洋观测、探测、监测技术系统及仪器设备,海洋工程装备关键铸件、锻件等;船舶方面有极地邮轮、极地运输船舶,大型远洋捕捞加工渔船、科学考察船、海洋调查船、海洋监管船,120米及以上水深自升式钻井平台,动力定位系统,游艇开发制造及配套产业,海底采矿机器人,智能船舶、无人艇开发等;城镇基础方面有沿海城镇海水供水管网及海水净水厂工程等;公共安全与应急产品方面有海洋灾害监测预警技术开发与应用,海上溢油及有毒有害物质泄漏应急处置技术和装备等。

冷冻海水鱼糜生产线等,属于限制类。废旧船舶滩涂拆解工艺,船长大于 90米的海洋钢质船舶以及船长大于 120米的内河钢质船舶的整体建造工艺,实体坝连岛技术等,属于淘汰类。

作者: 郭松峤 来源: 中国海洋报 发布时间: 2019-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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