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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实施渤海综治五项攻坚任务 2019-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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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联合印发《河北省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简称《方案》),提出5项攻坚任务,希望通过两年的综合治理,大幅度降低陆源污染物入海量,全面提升入海河流水质,持续改善渤海海岸带生态功能,提升海洋环境风险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

在陆源污染防治方面,河北省实施所有入海河流全流域系统治理,确保到2020年消除劣Ⅴ类,达到水质目标考核要求;2020年7月起,直排海污染源全部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到2020年底,沿海钢铁电力企业中水全部回用,工业开发区中水回用比例不低于70%,大幅削减入海排污总量。

在海洋污染防治方面,河北省要求,2019年底前,取缔生态红线区内及滨海浴场周边1公里范围内的海水养殖活动,对不能达到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船舶予以淘汰;在秦皇岛市率先实施湾长制的基础上,在唐山、沧州全面推行湾长制,由各级政府一把手担任重点河口河长、湾长。

在海洋生态保护修复方面,河北省明确,2020年底前,全部清理完成海洋生态红线划定后新建的违法违规工程和设施;将河北滦南湿地与黄骅湿地划为自然保护地;加强海岸线开发管控与修复,渤海滨海湿地修复规模不低于800公顷,秦皇岛整治修复岸线新增14公里。

在旅游旺季生态环境保障方面,河北省提出,2019年旅游旺季北戴河及周边海水水质指标达到优良水质标准,力争稳定达到Ⅰ类标准;到2020年,秦皇岛市新增造林面积61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60%。

在环境风险防范方面,河北省强化陆源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范。在海洋生态灾害高发海域、重点滨海浴场、旅游区等区域,建立海洋赤潮(绿潮)灾害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及信息发布体系,最大程度减少赤潮(绿潮)、水母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对公众健康的威胁。

与此同时,《方案》强调,建立渤海综合治理专项督查机制,加大环境执法监督力度。对主要入海河流国、省考断面所在市,一次不达标的实施预警,二次不达标的实施约谈,三次不达标的实施限批。对近岸海域国省考点位所在市,一次不达标的实施约谈,二次不达标的实施限批,年度均值不达标的实施限批并启动问责。

据了解,自去年以来,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围填海全面排查整改,停止新增围填海行为,并会同省发改委对重点区域进行了督导检查,进一步规范用海秩序。同时,河北厅制定出台了《河北省近岸海域环境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和《河北省海洋生态环境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全面加强海域管控。

作者: 王爽 段丽茜 来源: 中国自然资源报 发布时间: 2019-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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