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天津市政府批准,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日前联合印发《天津临港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总体方案》,正式启动临港海洋经济示范区建设。
据了解,天津临港海洋经济示范区是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然资源部批准建设的全国性海洋经济示范区,示范区以“提升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水平,推动海水淡化产业规模化应用示范”为主要任务,实施期为2019年~2020年,长远发展期为2021年~2025年。依托天津港保税区临港北部区域,示范区以海水淡化产业为切入点,带动示范区内海洋高端装备制造、海洋生物医药、海洋服务业等海洋新兴产业加速发展,建成海洋经济管理体制机制精简高效、海洋经济发展布局合理、海洋产业竞争力较强、基础设施保障支撑有力、海洋公共服务体系相对完善的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
天津临港海洋经济示范区是国家支持建设的14个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之一,将对未来天津滨海新区乃至全市海洋经济发展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将联合滨海新区政府加大对示范区建设的指导和推动力度,加快推进示范区建设,为全市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