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海洋局、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实施《关于促进海洋渔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要求,坚持生态优先,增殖、养殖、捕捞、加工、休闲渔业相结合;坚持减量增收、提质增效,加快推进海洋渔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山东半岛现代渔业经济区。
《意见》指出,要加强海洋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大力实施渔业资源修复工程,探索全省统一建立政府采购定点供苗商(省级增殖站)制度,并将6月6日设为山东省地方性“放鱼节”。强化浒苔联防联控,开展黄河生态需水规律性的观测研究,编制实施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加强近海养殖生态监测。同时,提高海洋渔业设施和装备水平,加强沿海渔港建设和管理,推动形成集渔业捕捞、冷链物流、精深加工、休闲观光等产业于一体,区域产业结构平衡、产业层次较高、辐射效益明显的现代渔港经济区。提高海洋渔业组织化程度和管理水平,大力培育新型海洋渔业经营主体,规范渔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依法管理海洋捕捞活动,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落实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提高渔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能力。
《意见》明确,加快构建现代海洋渔业产业体系。科学发展海水养殖业,建设滨州、潍坊南美白对虾种业中心和滨州“南苗北育”基地,鼓励拓展海洋离岸养殖和集约化养殖,创建国家深远海养殖试验区。全力做好现代化海洋牧场建设综合试点工作,实施一批现代化海洋牧场建设综合试点项目,试行“联检共管”的检验管理模式,开展海洋牧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试点。规范发展远洋渔业,开展远洋渔场探捕项目,建设一批海外渔业综合基地,提升履约水平和安全生产水平。加快发展海水产品加工流通业,调整和优化海洋渔业产业结构,增强产业整体竞争优势。鼓励渔民入股组建休闲渔业专业合作社或企业,探索组建多部门参与的休闲渔业协调组织。
此外,《意见》强调,要强化保障措施,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完善金融保险等扶持政策,推动科技创新和技术推广。加强组织领导,加强部门协调,落实地方责任。
根据《意见》,沿海各级政府要把海洋渔业发展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乡村振兴战略、海洋强省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重大发展战略的目标考核评价内容。要逐级落实责任制,建立协调机制,完善渔业行政管理和综合服务体系。
《意见》的出台,对解决山东省海洋渔业发展方式粗放、设施装备条件较差及海洋休闲渔业、海洋牧场和远洋渔业发展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将对加快推进山东省海洋渔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海洋渔业高质量发展发挥重要作用。